苏建和案,又称三死囚案,或以受害者姓名称为吴铭汉夫妇命案,是1990年代台湾苏建和、刘秉郎及庄林勋三人被以“结伙强盗、强奸、杀人”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。三人在2003年1月13日曾一度被台湾高等法院由死刑改判无罪,但在2007年6月29日台湾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[1]。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于2007年11月1日撤销死刑判决,发回更审。高等法院于2010年11月12日的再更二审再度判决无罪,但最高法院于2011年4月21日撤销无罪判决,发回高等法院更审。2012年8月31日,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审判决无罪,依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规定,检察官不得上诉,